公告本分署115年報廢財產(含非消耗品)一批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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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南投分署 公告
主旨:公告本分署115年報廢財產(含非消耗品)一批標售,請踴躍參
加投標。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六十六點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
一、案號:11507001。
二、本批標售標的物品名稱、數量如附表。
三、本批標售標的物品標售底價為新台幣陸仟參佰元整。
四、本批標售標的物之投標保證金,按標售底價百分之十計算(計至
千位,不足一千元者免計收)。
五、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5年8月4日上午10時00 分在本分
署開標室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
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上午10時00分在開標室開標。
六、投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5年8月3日下午17時00
分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機關秘書室(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復
興路350號;電話:049-2231169 轉3620:承辦人張小姐)洽詢
或至水土保持署南投分署全球資訊網網站
(nantou.ardswc.gov.tw)最新消息下載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
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後,於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郵遞或親
自遞本分署。
七、本批標售標的物,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機關安排觀看標的物
(公告期間辦公時間上午09-12時)。
八、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應於得標次日起5個工作日前持
本機關製發之繳款書至執行機關出納或指定銀行一次繳清(所繳
保證金應抵繳價款)。如因故延後開標,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
後開標日數順延之。
九、本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3日內,由本機關按現狀交付標的物。
十、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十一、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網站公告者為準。
附件檔案
| 檔案名稱 | 檔案大小 | 更新日期 | 檔案下載 |
|---|---|---|---|
| 01投標須知 | 123kb | ||
| 02公告 | 77kb | ||
| 04投標單 | 82kb | ||
| 05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 77kb | ||
| 09授權書 | 103kb | ||
| 10投遞封面 | 85kb | ||
| 11-115廢品一覽表 | 77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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