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區
- 預告修正「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三條、第十九條
- 修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部分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 修正「農業部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第五點及第十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公告劃定「雲林縣古坑鄉石壁休閒農業區」及其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 公告新竹縣寶山鄉10.62284公頃劃出山坡地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 公告「宜蘭縣大同鄉樂水村碼崙溪下游河岸特定水土保持區」及指定宜蘭縣政府為管理機關,並自即日生效
- 公告「高雄市六龜區荖濃里DF097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及指定高雄市政府為管理機關,並自即日生效
- 公告「桃園市-復興區-LL004(光華)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及指定桃園市政府為管理機關,並自即日生效
- 公告「花蓮縣-卓溪鄉-D010(卓溪)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及指定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為管理機關,並自即日生效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4點、第5點、第10點及第6點附件2、第9點附件4,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 12日以農農保字第1142658214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