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三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114-10-30 瀏覽人次:2 本篇內容給予您的感覺?( 請評分 ) 評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送出評分 回上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