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區
- 廢止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2年8月13日農授水字第0921847079號公告劃定「嘉義縣竹崎鄉光華村嘉-008土石流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嘉義縣政府、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現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之指定,並自即日生效
- 修正「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民集居聚落認定農村活化再 生需要作業方式」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路養護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路養護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治山防災工程養護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修正「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造林抽測及獎勵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造林抽測及獎勵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定水土保持區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修正為「農業部特定水土保持區審議小組設置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彈性上下班暨差勤管理要 點」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彈性上下班暨差 勤管理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 112年8月1日生效。